第232章半壶纱
作者:仇若涵      更新:2022-08-27 04:26      字数:4256
  (232)
  这样,陶然儿就留下来照顾孙赫武了。
  孙赫武十分高兴,陶然儿的一颗心却心如刀割。
  她陪伴在孙三的身边,其实,他有那么多属下,在生活料理方面,她什么也不用做,一日三餐有人做了送进房间里来,孙三成天躺在床上,但是上厕所之类,也有他的属下进来扶他解决,陶然儿只需要像一个洋娃娃似的坐在他的床沿,陪他说说话,哄他开心就行。
  自从得知陶然儿决定留下来照顾他之后,孙赫武十分高兴,也不再咳嗽,脸上也没有出现异样的潮红了,他的话语如同线头一般,连绵不绝,整个人极度兴奋,因为想着可以日日与陶然儿厮守在一起,因此,整个人十分快活,因为高兴,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昔日与陶然儿在江东后宫,两个人弹琴作诗下棋赏月的美好的文艺生活。
  因此,他看着闷闷不乐的陶然儿,对她说道:“陶姑娘,我听我大哥说,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现在在病中,实在是很想听听陶姑娘的琴艺呢。”
  陶然儿想着只要弹琴唱歌能让他高兴,病快点好起来,让她弹多少曲子都行,唱多少歌都行。
  她对他问道:“你的毒什么时候能够逼出来?”
  孙赫武对她说道:“这得等我外伤恢复得差不多了,我可以运内功调节内息,到时候,我就可以运用内力将剩下在体内的毒逼出来了。”
  陶然儿点点头,她是现代人,自然知道一个人的心态很重要,很多癌症病人,因为心态不好,活活在短时间内把自己吓死,有的癌症病人,却因为心态好,得了癌症反倒比没有得癌症的人还要活得久。
  因此,她看了看四周,对他说道:“只要你高兴,我弹多少曲子都无所谓,只可惜这是荒郊野外,恐怕没有琴。”
  孙赫武听到陶然儿答应下来,不由十分高兴,立马说道:“这有何难,我有一堆属下,有一大群马,叫他们其中一个去附近的集上买一把来就行。”
  陶然儿想想这也是办法,便点点头,孙赫武立马兴高采烈地打发属下去集上买琴去了。
  两个时辰过后,一张古琴摆在陶然儿面前。
  陶然儿轻轻抚了一下琴,对孙赫武问道:“你想听什么曲子?”
  孙赫武笑了笑,说道:“我想听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动听的曲子。”
  他其实想知道陶然儿到底有多少天籁般的仙乐是他没有听过的。
  陶然儿想着她在现代曾经听过一首网络古风的曲子,叫做《半壶纱》挺好的听,因此,她清了清嗓子,双手放在琴弦之上,对孙三说道:“这首曲子叫《半壶纱》你听听,你可曾听过。”
  孙三摸着下巴,点头夸奖道:“这名字就极其动听,想来肯定很好听。”
  陶然儿笑了笑,双手拨动琴弦,很快,动听的旋律响起,等到前奏弹完,她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墨已入水 渡一池青花/揽五分红霞 采竹回家/悠悠风来 埋一地桑麻/一身袈裟 把相思放下/十里桃花 待嫁的年华/凤冠的珍珠 挽进头发/檀香拂过 玉镯弄轻纱/空留一盏 芽色的清茶”
  陶然儿弹唱着,渐渐触动自己的心事,往事一幕幕,全部到她眼前来,她与李信志在虎村的隐居生活,如同一只只蝴蝶,飞进她的心田里。
  信志带她一起去捉泥鳅的情景,泥巴糊满了她的脸蛋,她却笑成了天下最开心的女人,信志带她一起去从山上采野花,种在李家的院子里,她在种花,信志就在一边修着竹篱笆,有时两个人抬起头来,相视看一眼,都能傻笑半天,她与信志在临安城大婚的情景,她曾经反复强调大婚的礼服太过奢华,但是信志让自己新郎的朝服走了极简风格,却让她仍然是全身珠光宝气,享受着万国来朝,小米粒刚刚学走路的时候,她和信志一起激动万分地蹲在地上,看着小米粒摇摇晃晃的,从她的怀抱里走到信志的怀抱里,又从信志的怀抱里走到她的怀抱里,这些往事,一幕幕,如同烙印,刻进了她的生命里,想忘也忘不了——
  陶然儿唱着唱着,眼圈红了,眼里有泪珠儿在转动。
  孙赫武呢,听着听着,也触动了自己的心事,他脑海中的画面与陶然儿脑海中的画面,完全不一样,他想到了他和陶然儿初见的情景,他想到了他和陶然儿在江东后宫弹琴作画的美好生活,他想到了他和陶然儿在狮虎城郊外的农村隐居种地的生活,他不会干农活,但是天天装模作样的扛一把锄头出去,然后在田间地头睡一大觉回来,他不会种花,为了给她一个开满鲜花的院落,他把村长家石榴树连根拔起,种在了自家院落里,可惜还种错了,石榴树至少有一半的根须还在地面上晒着太阳。
  孙赫武笑了起来,往事真是甜蜜啊,这些往事,是独属于他和陶然的,没有李信志的存在哟。
  陶然儿继续唱下去:“倘若我心中的山水 你眼中都看到/我便一步一莲花祈祷/怎知那浮生一片草 岁月催人老/风月花鸟 一笑尘缘了——”
  孙赫武听得呆了,陶然儿一曲唱罢,他仍然半坐在床上,征征地出神。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陶然儿看到孙三呆呆的,不由轻轻咳嗽两声,对他问道:“你还要听什么曲子吗?”
  与此同时,她的心中再次起了怀疑,那就是这个孙三为什么与孙赫武如此相像,一样的是一个文艺男青年,爱好弹琴唱曲。
  他们两个人,除了两张脸,是两个极端,一个俊美如同潘安,却一个丑陋仿佛阎王,其它方面,从身高到性情,还有姓氏,爱好,简直一模一样。
  他们像一对双胞胎,相似的好像同一枝丫上一对相似的棉桃。
  听到陶然儿的问话,孙赫武才回过神来,笑了笑,轻唱道:“假如我心中的山水,你眼中都看到,我便一步一莲花祈祷——”
  陶然儿呆了一呆,没想到孙三的歌喉如此美妙,浑厚的男中音充满磁性,让人听多了着魔。
  她想着孙三要是生活在现代,身材高大,长相俊美,歌喉一流,他要是想当一个偶像歌星,真是想不红都难。
  这样的样子身材,简直就是老天赏饭吃。
  孙赫武唱罢,摸着下巴,对陶然儿说道:“妹妹唱的歌总是那样的动人心弦——”
  陶然儿愣了愣,挑起一侧的眉毛,她发觉孙三的话有问题,什么叫“妹妹唱的歌总是那样动人心弦”好像在此之前,他听了她唱过很多歌似的。
  陶然儿便抬起头来,一双紫葡萄一般的大眼一瞬不瞬地看着孙赫武,对他突然问道:“孙三,你到底是谁,我们以前认识吗?”
  孙赫武不敢看陶然儿湖水一般清澈的大眼睛,立马低下头,咳嗽两声。
  陶然儿仍旧盯着他的面孔,咄咄逼人的问题:“孙三,你是不是就是孙赫武——”她严重怀疑孙三就是孙赫武,因为太不可思议了。
  她心想着,孙三的手下也叫他主公,这天下,除了孙赫武这个江东的主公,还有哪个姓孙的主公啊。
  孙赫武听到陶然儿开始怀疑起他的身份来,立马假装剧烈地咳嗽,然后屏住呼吸,让自己脸上出现异样的潮红,他急促地喘着气,对陶然儿断断续续地说道:“陶姑娘,不,不,我们,之前不认识。咳咳咳,咳咳咳——”
  陶然儿看到他好像突然很严重的样子,立马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俯下身,替他轻轻拍打着背部,她关切地问道:“孙三,你没事吧。”
  与此同时,心里的狐疑之情更重,那就是为什么这个孙三,听歌的时候,一脸的轻松,身体也毫无异样,一旦她问起关键的问题,他就突然病得很严重。
  孙赫武对她气息急促地说道:“体内的毒,好像又发作了——”
  陶然儿聪明过人,她在心底皱了皱眉,心想,孙三的毒简直就像一只灵兽,呼之即来,召之即去。
  这太古怪了。
  不过,虽然内心起疑,表面上,她仍然轻轻拍打着他的背部,扶他到床上躺下,对他说道:“那么,你好好休息吧,我去叫张郎中来。”
  “不,不需要。”孙赫武立马说道,“我自己休息一下就好了。”
  陶然儿点点头,转身想出去,她对他说道:“那你好好休息,我不打搅你休息了。”
  “不,陶姑娘,你好好陪在我身边,不然的话,我怕我坚持不下去,毒会发作——”
  陶然儿看到孙三低低央求的样子,只好无奈地坐了下来。
  她看着他,对他说道:“那你睡吧。”
  孙三摇了摇头,对她微笑着说道:“此时此刻,我一点睡意也无。”他转动眼珠,看向窗外,只见阳光灿烂,强烈的太阳光将外面的花香蒸发进了空气里,随着轻风,带到了房间里来。孙赫武吸了吸鼻子,好香啊。
  四周花香环绕,阳光灿烂,不远处,坐着他朝思暮想的俏人儿。
  这是天堂一般幸福的生活呀。
  孙赫武十分心满意足,他感激地说道:“陶姑娘,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病中岁月不好过啊,如果不是你陪在我身边,陪我聊天谈心,偶尔唱个小曲,我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你是我活下去的动力,你可以使晨曦发光,使平淡的生活充满期待——”
  孙赫武说这些话时,气息微弱,陶然儿听在耳朵里,看在眼里,总觉得他像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
  所谓过犹不及,孙赫武演戏上瘾,让陶然儿起了疑心。
  她静静地听着,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可你之前说我的歌总是能动人心弦,好像你之前听过我唱许多歌似的——”
  这个天下,只有孙赫武听她唱过许多歌。
  所以,她才不得不起疑心。
  听到这里,孙赫武立马又慌乱起来,他干笑两声,对她说道:“妹妹误会了,我哪里听过你许多歌啊。”
  陶然儿对他说道:“对啊,我与你也是在相府才认识的,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可你说过的口吻和语气,好像我们是认识多年的老友似的。”与此同时,她一双机警的大眼一瞬不瞬地盯着孙赫武,如同一只盯着老鼠洞的猫。
  孙赫武胆战心惊,他的大脑慌乱地快速地转动着,后背开始下雨似的出汗,他想找出一个应对办法,突然间,他想到一个好主意,对陶然儿笑着说道:“妹妹有所不知,先前,你不是和我兄长孙赫武认识吗,你在他面前唱过许多曲子是不是,我兄弟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所以他将你唱过的曲子,在我面前弹奏过,我,我也是——”
  孙赫武说到这里,心情激动起来,这是他拥有一张人皮面具,再世为人,变成一个俊美的男人之后,和陶然儿重新开始的关键时候,是标志性的时刻。
  因此,他只觉得热血往脸上涌,整个人有些激动起来,他轻轻地说道:“妹妹,这也是我不远万里,听说你被囚禁在相府,来营救你的原因——”
  什么?!
  陶然儿呆了呆,如同五雷轰顶,她的大眼睁着看着孙三,脸上都是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个孙三,难道也是自己的爱慕者?!
  哈哈,真是太可笑了。
  这可如何是好。
  她的心焦急起来,如同在大火上烤,她心想怎么办,为什么她的身边有这么多爱慕者,在现代,她只是一个路人,压根没男人追求,所以,对于应付众多男人的爱慕和追求。她全无经验。
  也因此,她觉得苦恼和麻烦。
  穿越到这个乱世来,她只爱过一个男人,那就是李信志。李信志是她的初恋,也是她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