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6)
作者:
东方有鱼 更新:2022-09-02 16:25 字数:4843
时钟滴滴答答,转过一圈又一圈。
知乐打了个哈欠。沈程关电脑,起身,脚尖轻轻踢醒小程,抱起小乐,另外一只手拎着知乐衣帽,一起带出书房。
知乐揉揉眼睛,醒了,在沈程门口跟沈程说再见,晚安。
沈程没有立刻进房,而是站在走廊中,侧首,注视着知乐离开的背影。
壁灯照着一人两狗的身影。
从清晨到黑夜,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知乐。
知乐停下,回头,看沈程。
沈程问:想出去玩吗?
知乐睁大眼睛:现在?
现在太晚了。明天,或者改日,沈程说:我陪你去。
沈程早晚会带知乐出去,但从前这更像个任务,可做可不做,现如今这个念头却发自内心,日益强烈。
这些天,沈程在监控中旁观知乐的生活轨迹,从清晨到黄昏,一日三餐,日升日落,阴雨晴天,都在这庭院的一方天地中。
这其实很正常,大多数普通人也不过几点一线,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某种生活模式。知乐知足常乐,自得其乐,似乎过的很开心。他没有主动提过出去,但偶尔目光会越过院墙,看向更远的天空。
这时的知乐,会让沈程想起知乐在老家时田野中奔跑的身影,以及上次去公司时一路上脸上的神采。
沈程并非内疚与补偿,也并非富有同情心的大善人,更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做一些原本不是非做不可的事。
但如果知乐想要去外面看看,沈程愿意带他去。
沈程也觉得,天地辽阔,知乐应该去看看更广阔更丰富的世界。
虽然可能这样会有点麻烦,会额外花费沈程的心力与时间。
但倘若这是知乐想要的,能让他更好,更开心,沈程愿意付出。作者有话要说: 《大魔头的男人》求个预收,点进专栏收藏一下吧~
文案:
路驰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却具有一定的语言障碍。
他最近沉迷仙侠修□□,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里面邪魅张狂一统天下,人狠话不多,甚至不用开口的反派大魔头般的厉害人物。
*
路驰无意中得到一盏许愿灯。
他不可置信试探性的结结巴巴许愿:
成为大魔头那大魔头的男人。
*
话音落,白光一闪,路驰面前出现个男人。
男人冰冷的手指挑起路驰下巴:
听说你想成为我的男人?
*
路驰:谁来替我解释一下,求求了。
*
【一个本想成为魔头的男人,却成为了魔头的男人,的故事】
***
路驰心中疯狂哀嚎:啊啊啊啊这人看起来好可怕看我的眼神像在看食物是不是要吃掉我呜呜呜宝宝不想死啊啊啊要我真是个宝宝就好了可以挂他大腿上撒娇耍赖求放过
*
大魔头忽然一笑。
*
下一秒,路驰变成了个小人儿。
大魔头略略伸腿:如你所愿。
*
【疯狂脑补帝受x能听见受脑补的攻】
第37章 三十七
沈程带知乐去的第一个地方是附近的商场,商场离沈园相对不远,熟悉后知乐以后自己去也方便,且公司最近有入驻百货与电影院项目,沈程偶有巡查,完毕后再陪知乐,正好两全其美。
第一次去时本派了司机接,沈程想了想,调整了时间,亲自回沈园接人。
知乐站在门口,双眼明亮,带着期待与隐约的不安。
在外面不要乱跑,出门前,沈程叮嘱两句:我不在的时候,司机会陪着你。
知乐郑重点头。
沈程尚有工作未结束,因不是在沈氏公司本部,不方便带知乐随行,也怕他无聊,便让他在车中等候,看看行人与风景,或去店里喝点东西,不会闷。
沈程考虑过是否让刘姐,或者安排专人随时陪着,但被知乐拒绝。
不能永远让人,陪着啊。知乐说:我不会乱跑的。
沈程略一沉吟,最后交待司机,无论知乐去哪儿,做什么,务必跟紧,看好。
事实上知乐的表现远远超乎沈程意料。
商场街道上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知乐坐在街角的车中,看着窗外如梭的车水马龙,脸上充满兴奋。
司机小刘是个年轻人,坐不住,到车外走动走动,抽根烟,知乐却始终坐着,没有走出去,只面朝窗外,安静注视着人群。
直到等来沈程。
我没有乱跑。知乐说。
沈程扬扬眉,点点头,很好。现在想去哪儿,带你去。
知乐看看商场,意思是先逛逛吧。
沈程解开衬衫领口,脱掉西装外套,另换了件休闲外衣,远处一众商场高管和下属见沈程尚未离开,也不敢擅自先离,仍在门口候着。直到朱辉接到指示,告知众人们沈程只是私事,方纷纷散开。
沈程带知乐进入商场。
知乐的反应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激烈,他虽恐惧陌生人,却并非避如蛇蝎。商场内灯火璀璨,喧闹嘈杂,人影流动,知乐神情紧绷,充满紧张,却没有退却之意。
要牵着吗?沈程时刻注意着知乐神情举止。
知乐摇摇头。
爷爷告诉过他,在外面尽量不要与人拉扯。他很近的跟着沈程,手臂与沈程手臂紧紧相贴。这个姿态单看会稍显怪异,但商场到处都是人,寻常人间勾肩搭背,打打闹闹的并不少见,倒也不会让人觉得太奇怪。
如果不舒服,告诉我。沈程说。
知乐还是摇头。
他只是紧张,但可以克服。多一点勇气,就能克服了。而且他不是一个人,有沈程在,不要怕。
沈程陪着知乐漫无目的的闲逛,乘电梯一层层上。慢慢发现,只要陌生人不太靠近,不与陌生人单独打交道,知乐便相安无事。
第一次出行两人就这么随意走走看看,什么也没做,但这次的顺利,为以后打下了良好基础。
之后沈程尽量抽出时间,但凡有点空闲,便会带知乐出来。
倘若工作结束的早,沈程便亲自回来接,倘若晚一点,便让司机将知乐带到说好的地点,两人汇合。
只是暂时没有办法去太远的地方,有些场合又不适合知乐,目前能选择的不过商场,街畔,公园等一些大众场所。
但这对知乐来说,却已足够。
繁华喧闹的街景,五光十色的灯光,映在知乐黑色的双眼中,直叫他眼花缭乱。这里没有家乡辽阔的山水风光,却是另一种都市繁华,比之家乡小县城要大太多,知乐的紧张与忐忑,逐渐被新奇和惊喜所取代,日渐放松下来。
奶茶店前排起一条长龙,知乐看看,停下脚步。
想喝就买。沈程说。
先前在外面买东西,都由司机或沈程出面,后来知乐便慢慢开始自己动手。这些他本就会,只是没常人那么自然熟练。
起先沈程会贴身陪在知乐身边,后来逐渐退到一旁,在不远处等候。
知乐排到队伍中。
他穿着纯色套头薄毛衣,背蓝色双肩包,黑色口罩遮住半张面孔,露出乌黑澄澈的双眼,头发沐浴着夜晚的灯光,柔软而蓬松的搭在额头,看起来与身周那些上完晚自习,出来逛街买东西吃的大学生并无二异。
快排到知乐了,他有点紧张,回头找沈程。
沈程站在街边,目光定在知乐身上,露出安抚和鼓励的眼神。
轮到知乐买单,他动作稍微慢了一点,便不安而真诚的跟人说对不起。
忙碌的柜台小姐姐看到知乐的双眼,不知为何,人跟着温柔起来,忙道没关系,慢慢来。
知乐自己一杯,给沈程一杯,沈程并不喜欢这种东西,只提在手中,走着走着,最后还是进了知乐肚中。
他们最常去的,还是最初去的那个商区,知乐最喜欢那里的广场。巨大的广场延伸数里,漂亮的瀑布墙映着五颜六色的灯光,旁边长长的阶梯上坐满了逛街逛累的行人,对面宛若外星飞碟的标志建筑上滚动播放着最新电影片花。
广场上人来人往,年轻人踩着滑板飞驰来去,小孩们追逐嬉闹,男女老少,三三两两,谈天说地,热闹非凡。
知乐这看看那看看,样样都好,看的入迷。沈程脱了外套,有时候搭在臂弯,有时候放在膝上,长腿弯曲,略慵懒的坐在阶梯上,整个气质与周遭环境稍显违和,却也不算格格不入。
沈程漫不经心注视着街景行人,回国后他很少有机会这么出来,因为知乐,这段时间倒体会到了另一种人间烟火。
知乐有时候会带小乐小程出来。
好看的年轻男孩牵着两只毛茸茸小狗,站在春天的夜晚里,犹如一帧美景,登时引人瞩目。
况且,两只小狗乖巧聪明的不像话。
出门要乖,听话,不然回家挨打。知乐提前警示小乐小程。
知乐握着绳,起先人牵狗,后来变成狗牵人,小乐小程在广场上追逐跑跳。大家瞬间就喜欢上它们。有人靠近,知乐便让它们停下。
小孩儿们上来摸它们,知乐见它们并没有排斥,便由小孩儿们与它们亲近,怕小狗无意吓到或伤到小孩,知乐便让它们不要动,两小只便真的一动不动,任由人们rua来rua去。
天啊,怎么这么乖啊。
知乐略有点拘束的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有人掏出手机,起先只是拍可爱的小狗,后来开始对准狗主人。
知乐有时候戴口罩,有时候戴棒球帽,遮住眉眼,露出红润的嘴唇和秀挺的鼻梁,不爱说话,但被人问起,也会回答,只是话语简单,语速较慢,遇到听不懂或不知如何应对的,便抱歉一笑,微微低头,像个腼腆的大男孩。
他的眼中始终带着善意,真诚,和一点抱歉。
沈程在不远处看着知乐,在外与在家的知乐,完全两种模式,知乐切换得当,几乎不曾出现什么差错。
这一点,江善原教的很好,而知乐也做的很好,其背后功夫,可想而知。
你家小狗真可爱。一女孩儿夸赞道。
谢谢。
知乐还是不太习惯陌生人的接近,回头去找沈程,沈程坐在人群中,微微颔首,知乐心定了些,轻声对人说谢谢。
我拍了一些照片,嗯,不小心也拍到了你你放心,我不会乱发。都特别好看,我发给你,你自己保存一下好不好?女孩儿说。
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他问过沈程,沈程让他自己决定,知乐还挺喜欢那些照片的,所以通常都会点头。
那,帅哥,加一下微信吧。
片刻后,女孩儿满脸欢喜的捧着手机走了。
如此几次后,知乐的手机开始忙起来。
她们怎么,话比我,还多啊。
知乐一张张收了照片,保存到相册,但与对方的交谈却一直没有结束,知乐是个非常懂礼貌的人,没办法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因而一度不得不时时捧着手机,回复她们。
沈程冷眼旁观多日,偶然一瞥,见对方邀请知乐一起看电影,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你想去?
知乐摇头,面上带着一抹苦恼。
他当然不想跟陌生人去,也明确说了不去,但女孩儿一直约,除了看电影,还有吃饭,出去玩等邀请,这让他不知如何应对。总拒绝别人似乎也不太好。
她们怎么这样呢。知乐苦恼道。
恰逢刘姐来送果盘,听了一耳朵,随口道:小江先生人气很高啊,这么多女孩子搭讪。
刘姐并不觉得意外,知乐本身外形条件相当亮眼,脾气又好,无论对谁,总是和和气气,眼神干净,哪怕知道了他的具体情况,不见得跟他恋爱结婚,大家也乐意跟他交交朋友,或当做弟弟般。
刘姐看看沈程,呵呵一笑,转身离去。
搭讪?知乐还是懂这个词意的。
知乐啊了一声,仿佛终于明白了,是这样啊。他笑起来。
沈程淡淡道:很得意?
知乐忙抿嘴,没有啊。无论何时,人都不可以得意骄傲,书上说的。
沈程:很开心?
知乐忙摇头,却又不能违背良心,最终还是坦诚的又点点头。喜欢才会搭讪,被人喜欢,总比被人讨厌好,还是有点开心的。
知乐嘿嘿嘿,唇角弯起一抹小得意的弧度:我以前,就是我们那里,最靓的仔。
沈程面无表情:你现在是那条街最靓的仔。
被讽刺了知乐也听不出,忙谦虚的摆手:那,不敢当的。
沈程扬扬眉,不知为何,知乐觉得沈程似乎有点不高兴,并不明显,但眼神显得有点冷淡。
以后,再不加微信了。知乐想了想,说。
沈程:不是很开心吗?
但我,又不喜欢她们。知乐说:嗯,不加了。
沈程不置可否。
知乐言出必行,说到做到。
再有人来加联系方式,知乐便摆摆手,拒绝了。
哎呀,帅哥,别这样嘛,这样我有点丢脸哎。女孩儿不大死心。
知乐不好意思的轻声说:对不起,我有人了。
女孩儿一怔,旋即明白过来:你是说,你有喜欢的人啦?
天气渐渐热起来,知乐面颊上一抹红晕,虽然沈程说他们不是对象,但在知乐心里,他还是算对象的,女孩儿的问题让知乐不知如何回答,略茫然的啊了一声。
女孩儿惋惜的叹口气,收回手机,忽然又说道:你说的是不是他啊,女孩儿抬起下巴,朝阶梯的方向示意:就是你总回头去看,他也一直看着你的那个啊。
知乐顺着女孩儿的目光,看见阶梯满满的人堆中,沈程独坐着,正看着他们的方向,眉头似乎微微蹙着。
沈程穿着白衬衫,五官深邃,神情淡漠,这些天他不时出现在这里,很难不让人注意到。
早觉得不对,果真如此,女孩儿笑道:他好帅,也很在意你,你们看起来很般配哦,那祝福你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