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节
作者:
葛芸 更新:2022-08-25 18:09 字数:7024
“青寻,你没事吧?”凌云发了话之后,杜飞连忙过去将青寻扶起,一边救治,一边询问道。
“哼,杜飞,你居然也背叛坎帕斯大人!”青寻推开了杜飞怒道。
杜飞略微显得有些惭愧,向青寻劝道:“青寻,你不要这么固执,坎帕斯大人怎么可能争的过主神大人,而且主神大人还有米菲尔大人相助?”
“青寻,你还不愿意归顺吗?”凌云也笑着向青寻问道。
“哼,不愿意!有本事你就杀了我!你是主神大人,杀了我这个小小的高位神也不费什么力气,但是想让我归顺,却是想都别想。”青寻也是豁了出去,瞪着眼道。
“好,你的脾气我喜欢……先别急,等我收服了坎帕斯那些人,看你归不归顺!”凌云笑道。
“对了,米菲尔,继续给我说说迪帕罗的情况,你之前说他比坎帕斯可怕的多?”
“是的,主人,迪帕罗乃是布尔族人,继承了布尔族的阴险狡猾,心狠手辣的特点,行事非常的狠辣。他的实力却是和坎帕斯差不多,也是高位神高阶,不过应该只是刚晋升到高阶,虽然是十一大种族中的布尔族,但是论实力的话也未必就比坎帕斯强。他来到庞克城的时间并不长,不过仅有几千年的时间罢了,而他来的时候,坎帕斯却已经在庞克城中经营了多年,已经是莫贝里克大街的最大霸主,其他的那些小势力根本无法和他竞争,然而,迪帕罗到来之后,这种情况很快便发生了改变,迪帕罗的势力逐渐壮大,现在已经和坎帕斯平分秋色,甚至比坎帕斯的势力还要强,若不是我暗中出手帮助了坎帕斯几次,可能现在坎帕斯的势力已经逐步被迪帕罗吞并了!”
凌云听米菲尔说完,也不由的心中一动,迪帕罗本身的实力并不比坎帕斯强,居然能够后来居上,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坎帕斯的打压之下迅速的发展,肯定有其过人之处,应该很有能力。
“迪帕罗一开始只是单枪匹马?”凌云问道,如果开始的时候,迪帕罗只是只身而来的话,能够这么快发展出这么强大的势力,那就更加不凡了。
“那倒不是,从一开始就有两个强者追随着他,那两个强者也都是神将级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本钱,他才能够如此快速的崛起。”
听到这里,凌云心中轻松了一些,迪帕罗似乎也没有之前想的那么厉害,当然他手段是肯定有的,但是也算不上是完全白手起家。
“主人,宾克和里森来了……”米菲尔突然向凌云说道。
“哦……”凌云随口答应了一声。
令人走到近前,向米菲尔行礼道:“米菲尔大人,召唤我们有什么事?”他们看到米菲尔躺在凌云的怀中,脸上都闪过了一丝不可思议的神色,但是却是一闪而逝,很快便恢复了对米菲尔的恭敬。
凌云向两人看去,其中的一人已经是神将低阶,另一人也达到了高位神的巅峰,随时有可能进阶神将。
凌云知道那位神将就是暗影族的宾克了,他对暗影族早已好奇,不由得仔细的看来起来。宾克的身形看起来显得有些矮小,非常的不显眼,有一种让人想要将之忽略的感觉。身材矮小的感觉只是一种错觉,实际上,宾克一点都不比凌云矮,反而要高出一个头,不过瘦削却是真的,他的皮肤是一种奇异的黑色,仿佛能够将所有的光线吸收进去一般,而他的气息更是似有似乎,让人难以捕捉。不愧是行走在暗影之中,天生的刺客与猎杀者,果然有其神奇之处。据说他们修习的乃是影之力量,能够自由的在阴影中穿梭,并且将自己融入阴影之中,不知道他们的这些能力又是如何的神奇?凌云很是好奇,甚至有些忍不住想要出手试探一番,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这个宾克和庞贝克他们可不一样,他可是米菲尔的人。
里森则是德森克族的人,这个种族之前一无所知,今天第一次听说,也是第一次见到。德森克族乃是不死族中白族属族,而暗影族则是不死族中黑族的属族,所以德森克族和暗影族实际上都是不死族的属族。里森的身高比宾克略高一些,大约有三米,皮肤白皙异常就就像是得了白化病一般——不过没那么可怕,肤色虽然白的异常,但是却给人以很难自然,很美观的感觉。而他们的眼睛也有一个特色——白眼,眼眸之中只有白眼!
而他们之所以会归附于米菲尔,除了因为米菲尔手段高明,实力比他们高之外,也还有其他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血精灵族其实也是不死族的属族,不死族黑族的属族。他们三个种族之间的关系一向都不错,所以他们才会“勾结”在一起,图谋不轨。
“宾克,里森,这是我的主人,从今以后,你们也都要听从他的号令,和我一起为他做事!”米菲尔说道。
“主人?米菲尔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称他为主人?”宾克和里森惊讶的问道。
“你们无需多问,只需要知道,主人乃是一位强大的主神便行了,为他做事绝对会有你们想不到的巨大好处……”米菲尔冷冷说道。
“是,米菲尔大人!参见主神大人!”宾克和里森向凌云行礼道。
不知道米菲尔用的什么手段,把宾克和里森这两人真是整治的服服帖帖,居然让他们问都不问就向凌云臣服了。
“米菲尔,不错嘛……”凌云由衷赞道。
米菲尔矜持的向凌云嫣然一笑,但是笑容之中却也不免带着一丝得意。
第四更……
说实话,最近是在试着改变一下文风,但是看到书评,这种尝试似乎很失败,被骂的很是凄惨。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成绩很差,而像我这样的新人也的确没什么经验,所以只能多多尝试……最近之所以改变,其实是因为听了一位前辈的指教……当然前辈的话并没有错,人家的书成绩可是很棒的,可能是我的水平太差了吧,居然让人感觉像黄色小说……我晕啊!
新人吗,尝试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接受大家的批评!!!
不过我注意看了一下那位提出意见的朋友,那好像是个小号,今天才注册的,书架中也没有本书……
我是想知道那些老读者对现在的写法看法是怎样的,希望大家留个言,发表一下看法。
这个小号也有可能是某位老读者不好意思说咱,所以专门注册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请用大号说明一下,咱还是很坚强的,绝对能够认真的接受意见,其实这些意见对我这样的新人也是很宝贵的。
最后,我要说一下,这位朋友的意见中我不能同意的一点。这位朋友说:
“凌云没到一处必有美女相伴今年更是变本加厉
我不得不怀疑作者已经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了
我猜测作者这是在小说里寻求心理安慰”
这一点我就要说一下了,网络小说中哪一位男主不是桃花运缠身呢?没有美女的网络小说我还真是没看到过几本……
第六百章 纷至沓来
收服宾克和里森出乎意料的顺利,凌云对此自是极为的满意,也对米菲尔的能力有了重新的认识——她似乎比自己想的还要不简单啊!
当然,现在米菲尔已经是凌云的人了,而且对凌云忠心不二,她的能力越强,凌云越是喜欢。
凌云依然留在风情酒吧中,静候坎帕斯等人的到来,杜飞很谦恭的和宾克、里森一起侍立在凌云身边,而青寻则是依然躺倒在地,满脸的不忿。
庞贝克还真是卖力气的很,很快,他便把包括坎帕斯在内的,坎帕斯势力中的所有强者都找了来。
当先一人满脸的阴沉,米菲尔在凌云耳边为凌云介绍着,那人正是坎帕斯。
坎帕斯和其手下的十大神将中的匹克及多伦多都是日耳曼族人,毫无疑问,匹克和多伦多也是对坎帕斯最忠诚的人,他真正的心腹。日耳曼族也是高等实力的种族,乃是比蒙族的属族,其身高约有五米,头长有一直有三十厘米长的独角,遍体黑色的毛发,还有一对狐狸般的毛茸茸的耳朵,就像是还没有进化完成一般了——当然,这是那些兽人共同的特征,而他们虽然是高等实力的种族,却依然算是一种兽人,就算是十一大种族中的比蒙族也时常自称为兽人。
紧跟在坎帕斯身后的不是他的两位族人,而是一位比坎帕斯还要高出许多,足有七八米高的,身材壮硕,身上结实的肌肉如钢似铁,也和日耳曼族一样,身上长着长长的毛发,而他们的手爪却和人类等大多数的智慧种族不同,而是锋利如刀的五根爪子,一看就知道完全是为战斗而生,这样的手爪,除了战斗,做起别的事来,很难发挥出手的功效。而其另一个特点,也是最大的特点便是从他口中伸出的一对象牙般的獠牙。
这就是传说中的比蒙族?十一大种族中防御最出众,力量最强大的,仿佛远古凶兽一般的家伙。
凌云看着唐帝,也不由的暗自感叹,这家伙虽然只有神将级的实力,但是却自有一股凶悍的霸道气势。
唐帝,坎帕斯手下最强大的家伙,十一大种族中比蒙族的强者。
唐帝身后便是另外两位日耳曼人,不必多说,他们自然就是十大神将之中排名第六和第七的匹克和多伦多了,不过他也同样是伪神将,也只不过是高位神高阶罢了,离神将还差得远呢。
还有一位,则是比尔族的六奇。比尔族也是高等实力种族,乃是布尔族属族,和布尔族长的有些相似,不过只有三米高左右,比布尔族矮小了许多,同样黑色的皮肤,而且也有布尔族标志性的龙尾,不过他们的尾巴比起布尔族却是又短又小,远没有布尔族的尾巴那么威风,反而显得有些滑稽可笑。坎帕斯手下的这位叫做六奇的比尔族人,还真是够叛逆的,他身为布尔族的属族之人,居然没有投靠布尔族的迪帕罗,反而一直跟着坎帕斯混,不过因为他的种族关系,他很难真正的得到坎帕斯的信任。他的实力倒是不错,也是高位神巅峰,不比里森差,但是却显然没有里森混的好,这就是他出身的原因了。在地下世界,属族和各自的皇族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所有人也都非常的重视。而且属族一般也都会自己的皇族很忠诚,不然的话,他们就算再强大也很难发展。
实际上地下世界的属族与皇族之间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有些属族与皇族之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很密切的关系,这些属族只不过被这些皇族收服了,投靠在他们的麾下,认他们为皇族罢了,而这些属族之中甚至还有一些是地下世界的原生种族,和十一大种族原本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
但是还有一些种族则和皇族之间本身就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甚至这些属族就是那些皇族的分支,拥有皇族的血脉,是皇族的后裔。十一大种族诞生了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代,族人之中,有一些荒淫的自然也不奇怪,他们将血脉留在了其他的一些种族之中,从而衍生出了一些分支也很正常——像凌云前世希腊神话中宙斯那样荒淫的家伙大有人在。此外还有一些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联系在一起的,这其中牵涉到一些远古的遗秘,虽然已经很少有人了解,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一直保持着。而这种情况下的属族与皇族之间的关系是异常牢固的,这些属族对皇族都会非常的忠诚,根本不会背叛。
而日耳曼族和比蒙族之间的关系,以及比尔族与布尔族之间的关系都是属于后者,所以六奇居然舍迪帕罗而选择跟着坎帕斯混是一件极不正常的现象。
不过说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们这些人毕竟都是在各自的种族之中犯了错的,要么是被驱逐出来,要么是畏罪而逃,或者是在族中呆不下去了,出走而出,说起来他们都算是“有故事”的人,六奇之所以不选择迪帕罗,可能有着自己的理由。
而唐帝身为比蒙族,算是日耳曼族的皇族之人了,而他居然会听从一个属族之人的话,倒也是奇异,这其中肯定也是有着其故事的,不然的话,绝不应该发生这种情况。
走进风情酒吧,坎帕斯的神色便变得阴沉无比,走到凌云几人的桌位之前,其他人也都发现了不对,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坎帕斯不愧是一方霸主,他和其他人不同,立刻便注意到了凌云,阴鸷的目光看了看凌云,又在米菲尔、宾克等人的脸上扫过,最后停留在了倒在地上的青寻的身上,看和青寻,他的眉头不由深深的皱了起来。
“坎帕斯大人,你终于来了!”青寻一见坎帕斯等人,顿时有了主心骨一般,兴奋的叫道:“坎帕斯大人,米菲尔、宾克他们勾结了此人,想要图谋不轨!”
第一更……
谢谢大家的意见,我知道不管大家的话好不好听,都是都本书的关心和爱护,不然的话,也犯不着较这个劲,谢谢大家了……
不过我也有些话想要好好的说说……
这几天一直在和一位前辈联系、学习,在他的指点之下,的确想要试着做一些改变,不过也并不是为了改变而改变,我觉得凌云的转变也是随着剧情的发展自然而然的事,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想法,那才是真正的人生,人不可能都是一成不变的,凌云也在变。一开始的时候,凌云有些天真,但是他不可能永远的天真下去,不是吗?
当然,写作手法也在变,用那位前辈的话说,现在的网文,要么冷酷暗黑,要么暧昧香艳,不然的话,哪有人看?想要让读者喜欢,必须要给读者“心理和感官的双重刺激”才行!
实际上我是一个很“正经”的人,所以,很难写出那种香艳暧昧的感觉,但正是因为这方面的不足,才更要努力的克服才行,呵呵……
有人说,凌云“变坏了”,感到失望,毁了之前凌云的形象,对此我只能万分的抱歉了,但是不会再走回头路的,当然,之后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再向之前几章那么激烈了。我也问过了前辈的意见,前辈的回答是:继续,好吧,那我就继续努力吧……
我是看武侠小说长大的,所以我的主角难免受到侠义精神的影响,我也想要写大侠,但是显然,现在的网络小说中,大侠是没有市场的。如果写郭靖那样“为国为民”的大侠的话,肯定会很凄惨,杨过那样的侠客已经是网络小说中的极限了。而且大侠之中除了郭靖、杨过之外不是也还有浪子韩柏那样的吗?凌云之前几章中的表现如果和韩柏大侠一比,也就算不得什么了。话说,黄易大大的小说也都是很香艳的说……其实,凌云也有那么点郭靖那种“为国为民”的意思,而这也是本书成绩差的原因之一……
至于对凌云今后发展的推测,就不回复了,拭目以待吧,或许会有大家想不到的惊喜。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对本书的关爱,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
第六百零一章 唐纳克斯族的威胁
“坎帕斯大人,米菲尔、宾克他们勾结了此人,想要图谋不轨!”青寻一见坎帕斯等人到来,立刻大声的叫了起来。
而庞贝克则是快速的走到了凌云的身边,恭敬道:“主神大人,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把坎帕斯他们都给带来了!”说罢,学着宾克他们的样子,恭敬的侍立在凌云的身侧。
坎帕斯等人一听庞贝克邀功的话,顿时心头一跳——主神?谁是主神?坎帕斯忍不住深深的看来凌云一眼,却见凌云满脸微笑的也正看着他,不由心中一震,莫非他是主神?
“青寻,究竟是怎么回事?”坎帕斯向青寻问道,不待青寻回答,目光一扫庞贝克喝道:“庞贝克,你说迪帕罗的人在你的场子中闹事,迪帕罗也在,米菲尔正在与他们相持,让我们赶紧前来支援,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你居然敢骗我!”
坎帕斯积威依旧,他这么一喝,顿时把庞贝克吓了一跳,赶忙向凌云身后躲了躲,但是一想,自己身边还有一位主神大人呢,有什么好怕的,坎帕斯再厉害,还能厉害过主神去,壮着胆子道:“骗你们又怎么样?我这是在为主神大人办事!你们几个,见了主神大人,居然还不参拜!”
凌云也是暗自好笑,庞贝克这家伙虽然实力不怎样,骗人倒是一把好手,居然以迪帕罗带人掀他们的场中为由,将他们骗来,为了让坎帕斯等人相信,更是把米菲尔也拉了进去,说米菲尔正与迪帕罗的人相持着,这就由不得坎帕斯等人不信了。
“敢问,庞贝克所说的主神大人可是阁下?”坎帕斯瞪了庞贝克一眼,向凌云问道,面对主神,坎帕斯也不得不恭敬几分。
“不错,是我……我觉得莫贝里克大街的生意不错,也想在这做做生意,不知道坎帕斯,你们有什么意见不?”凌云品尝了一口杯中的美酒,笑眯眯的向坎帕斯问道——这种酒的问道也不错嘛,虽然没有美人羞醉的那种旖旎滋味,但是的确是好酒,不过价钱也着实不菲,这小小的一瓶居然要价八百天石!照这么算下来,风情酒吧一天的获利就很不少啊,整个莫贝里克大街那就更多了。虽然莫贝里克大街是庞克城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红灯区,但是庞克城毕竟只是一座“小城”罢了,连超级城市都算不上。由此想一想,那些掌控者超级城市的种族又是何等的富有啊,如果是主城呢?十一大种族的底蕴实在是深不可测啊!
同时凌云对于艾泽斯和纳美加的区别也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艾泽斯和纳美加相比,艾泽斯就好像前世的欧美发达国家,而纳美加则像是饿殍遍野的那些非洲穷困国家,两者的消费能力有着天渊之别,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听凌云说他想要插手莫贝里克大街的生意,坎帕斯阴沉的脸上顿时抽动了两下,他的一对毛茸茸的耳朵也不由自主的扇动了两下。
“妈.的,你算什么东西?你说要在这里做生意就在这里做生意?你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就算你是主神又有什么了不起?一个狗屁主神罢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当谁没见过呢?”跟在坎帕斯身边的唐帝忍不住破口大骂道。
唐帝乃是十一大种族中的比蒙族人,他肯定见过很多的主神,这一点凌云倒是相信的,他现在可是知道,十一大种族远不像表面那么简单,族中的主神数量肯定都是非常恐怖的。
米菲尔一听唐帝居然敢辱骂自己的主人,不由的勃然大怒,便要动手,却被凌云抱住了,不解的看向凌云。凌云根本不理会唐帝,微笑着看着坎帕斯,等待着他的态度。
坎帕斯向唐帝使了个颜色,唐帝立刻不甘的闭上了嘴,这一幕倒是让凌云暗自惊奇,唐帝怎么说也是一个比蒙族人,怎么会这么听话呢?费解啊,费解!
坎帕斯向凌云行了一礼道:“抱歉,主神大人,唐帝并非无心冒犯,请大人恕罪!”
凌云摆了摆手笑道:“没关系,我这个人不喜欢为这些小事斤斤计较……你还是说说对于我进入莫贝里克大街做生意怎么看吧?欢迎呢还是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