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8)
作者:林檎大小姐      更新:2022-08-26 02:08      字数:5034
  赵郢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像个泪人,季漓居然莫名的产生了一种负罪感,明明他没有错的。
  没办法,赵郢在倒打一耙这方面一向很可以的。
  过了许久,季漓终于又从赵郢的口中听到了王二麻子这个名字,心中竟有一种异样的感动,毕竟王二麻子也是老熟人了。
  他在心里默默跟王二麻子同志说了声好久不见,然后头也不回的下楼热早餐去了。
  留赵郢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哭的十分凄惨。
  呜呜呜呜呜!老婆!你都不哄我一下的吗?呜呜呜呜呜!
  第四十章 奔向你(8)
  说是做早餐,其实就是把昨天晚上吃剩的饺子热一下。
  反正过了除夕夜,一直到初五之前,都是漫长的吃剩菜的日子。
  季漓家也不例外。
  等他又上楼打算叫赵郢吃早餐时,发现他正窝在被子里缩成一团,眼泪巴巴的看着墙壁,见季漓推门进来,他赶紧一把扑进季漓的怀里,抱着季漓的脖子,喊道:
  老婆,救命啊啊啊啊!有蟑螂!
  季漓顺着赵郢手指的地方看过去,果然,洁白的墙面上,一只蟑螂正大大咧咧的趴在上面,似乎察觉到有人看它似的,还慵懒的动了动触角。
  害,季漓笑了,揉了揉娇滴滴大少爷的脑袋。
  这个人,怕鬼、怕疼、怕蟑螂,怕的东西好像是有点多啊。
  他柔声安慰道:
  不怕啊,我这就去把它拍死。
  说着,便在赵郢的注视下,缓缓地朝着墙壁走去,脱下拖鞋,毫不留情的拍在了蟑螂歇脚的地方。
  只听啪的一声,蟑螂杀青了。
  好了,蟑螂死掉了,不用害怕了,快换衣服出来吃饭。季漓将那蟑螂的尸体用纸巾抓起来,还徒手捻了捻,扔进屋里的马桶,顺着下水道冲了下去。
  蟑螂被海葬了。
  赵郢搂着季漓的脖子不松手,他此时是老婆的头号脑残粉:
  老婆~你好棒~你好英武~我要对你以身相许!啊,不对,我好像已经嫁给你了。
  他一边搂着季漓一边原地蹦跶,季漓被他缠的又无奈又觉得好笑。
  他敲了敲赵郢的脑袋:
  快点换衣服,下楼吃饭了。
  季漓热了昨天的饺子,又热了猪蹄,把袁媚亲手做的皮冻也端了上来,最后又把冰箱里的桃罐头拿了上来,硬是凑了个双数。
  赵郢等东西端上桌就大块朵颐了起来,就好像是刚从哪里挨过饥荒一样。
  你昨天不是有澳洲龙虾吃吗?
  想起昨天赵郢给自己发的年夜饭,季漓不禁问道,按理来说那么多好吃的,他不应该这么饿的呀,好像昨天一整天都没吃饭似的。
  唉,老婆,赵郢把嘴里的饺子咽下去,可怜巴巴的说道:
  昨天那只龙虾我可一口都没吃到。
  他又抓了个猪爪,啃了一口,猪爪煮的很烂,肉皮又软又有弹性,一口下去,有香喷喷的猪油流出,赵郢吧嗒吧嗒嘴巴,接着说道:
  要说这事,还得怪老婆你。龙虾这种东西,当然要别人喂的才好吃,昨天我爸剔龙虾肉给我妈吃,我外公剔龙虾肉给我外婆吃,根本就没人管我!当时我就想,要是老婆你在就好了。
  季漓撇撇嘴:
  敢情我就是负责给你剔龙虾的?
  不是,不是。
  赵郢赶紧把头摇成拨浪鼓,手里的猪爪也放下了两只手上全是油,疯狂的摆动着:
  我的意思是,老婆在的话,我一定给老婆剥虾吃......
  季漓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就听他继续说道:
  然后老婆一定会因为心疼我而自己不舍得吃,全都给我吃,然后还会跟我说放那里吧,我帮你弄。
  ......
  敢情自己还是剥虾的。
  季漓翻了个白眼。
  老婆,你家这个饺子好好吃啊,是自己手工包的吧?赵郢看季漓脸色不对,自己又实在是想不出到底那句话说错了,只好转移话题。
  是啊,我妈包的。季漓点了点头。
  那这个皮冻呢?赵郢又问。
  这个也是我妈做的,好像是自己拿冰箱冻的,具体方法我也不是很清楚。季漓回答。
  真好呢~赵郢眼神里竟闪烁出羡慕之意,一向都是季漓羡慕赵郢,如今反了过来,季漓还挺不习惯的。
  我家里你也知道啦,妈妈根本不会包饺子,我爸也不会,家里的钟点工应该是嫌麻烦,也不怎么包饺子,我家里吃的饺子一直都是速冻的水饺。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手工饺子呢!
  他不禁感叹道:
  不愧是生出我老婆这么优秀孩子的母亲啊!我的丈母娘果然很棒!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季漓听他这几句话,那是十分的受用。
  *
  吃完饭,赵郢就被季漓无情的赶出了家门。
  临走前顺了不少季漓家的饺子,赵郢依依不舍的拉着季漓的手晃来晃去:
  老婆~下次你可一定要把我引荐给丈母娘啊,我还打算跟她学习包饺子呢。
  见季漓点头应允,赵郢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临走前还借机使劲儿亲了他一口。
  赵郢前脚刚走不一会儿,他妈和季沨后脚就回来了,这让季漓偷偷捏了一把冷汗。
  一进门,袁媚就激动的拉住了儿子的手,开心的不行,搞得季漓还以为她发现了偷偷停在家里的那辆兰博基尼,结果一问才知道,袁媚每年祭拜完丈夫之后,都会去附近的寺庙里祈福,今天正巧在庙里遇见了个大师,她便心血来潮给自己的两个儿子都算了一卦。
  小漓,大师说了,你今年走桃花运呢,
  袁媚越说越开心,自己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就是身边差个伴儿,季漓的个人问题可是她的一块心头病,要是今年能够解决掉,那可实在是太棒了:
  而且啊,还会遇到正缘呢,很有可能走进婚姻殿堂呢。
  本来,季漓还将信将疑,心想着,这算命的难道也管同性恋的吗?但在听到走进婚姻殿堂这句话后,他便彻底认定,他妈应该是被忽悠了。不过看妈妈乐的合不拢嘴的样子,他便颇有耐心的顺着老妈的话问:
  妈,那先生有没有说我这个正缘是什么样啊?
  说了说了,我还特意记下来了呢,
  说着,她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小纸条来,念道:
  他说啊,你这个正缘,应该是属鼠的,你是属龙的,龙配鼠正合适呢。他还说这个人,个子很高,长得很好看,你们之间会有些波折,但最终会很幸福圆满呢。小漓,你赶紧想一想,身边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啊?
  这说的这么笼统,他上哪定位去啊?果然算命什么的,都是话术而已。
  自己最近身边出现的又高又好看还有那方面趋势的,就只有赵郢一个人,可季漓记得陈戈跟自己说过,赵郢去年二十三,那他应该是属牛的,而不是属鼠的,所以应该不是他。
  唉。
  季漓不自觉的叹了口气,他没事儿想赵郢干什么呢?
  小漓,你叹什么气呀,这是好事啊。袁媚不解的问。
  没有,
  季漓抬起头,对上袁媚殷切的目光:
  我就是想这人实在是太难找了而已。不过妈你放心,我会好好留意的
  他笑一笑:不过当然,他要是先来找我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你放心,大师都那么说了,一定没问题的。
  袁媚拍了拍季漓的手,继续说道:
  不过小沨今年就比较麻烦些,先生说他今年会有一劫。
  刚刚一直玩手机,突然被cue到的季沨抬起头,不以为然:
  害,妈,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你怎么还搞封建迷信那一套啊,再说了,那老头儿不说了嘛,我有贵人相助,会化险为夷的,别瞎寻思了啊,乖。
  说着,他把手机放到一边,来到袁媚身边,亲昵的搂住她的肩膀。
  话是这么说,可我不想我的儿子受一点罪袁媚叹了口气。
  害,兴许他算的不准呢,
  季沨突然坏笑起来:
  不过,妈,我这个要是不准,我哥那桃花运可就也没了啊,准不准你可得想好啊。
  我是希望他的准,你的不准。
  手心手背都是肉,袁媚自然是哪个儿子都无法割舍的。
  妈,这我就要批评你了,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了。坏的不准好的准,哪里那么多好事,敢情天下便宜都落我们家来了?瞧给你美的。
  袁媚被季沨的妙语连珠给逗笑了,面上的乌云也散去了许多。
  季漓看着他们娘俩其乐融融,自己也插不进去什么话,便默默回屋了。
  第四十一章 王二麻子终于有了姓名(1)
  之后的日子便极其的平静,难得有一段时间如此悠闲,季漓什么都不想干,每天睡到自然醒,起来就看看书,听听音乐,偶尔和赵郢聊聊天,看看他给自己发的照片和视频,四舍五入也算去海南玩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初五,破五迎财神当天下午,季漓便开车回家了。
  赵郢还没有回来。
  屋子竟意外的冷清了起来。
  季漓简单的擦了擦灰,收拾了一下屋子,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就收到了陈戈的短信。
  他邀季漓出来喝酒。
  季漓以为他要跟自己讨论关于赵郢的病情呢,便匆匆忙忙随便套了一件外套就去了。
  结果到了那里才发现,陈戈真的就只是要跟他喝酒而已。
  诶?我们不是朋友吗?居然问我为什么叫你来,很让人伤心诶~
  陈戈帮季漓点了一杯whisky酸,做西子抚心状,一脸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人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季漓眨了眨眼,他一向不太擅长和别人变成朋友,所以这突如其来的友谊把他吓了一跳。他赶紧坐在陈戈旁边的位置,品尝了一口由朋友为他点的威士忌。
  其实啦,
  陈戈不好意思的说道:
  因为我叫出来喝酒的人,到最后都会莫名其妙的喝到床上去,所以......
  我不会跟你上床的!
  一听这话,季漓迅速变得冷漠起来,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用手臂护在自己的胸前。
  哎呀!你误会啦!
  陈戈连忙友好的把季漓的胳膊拿开:
  我就是因为不会跟你上床才叫你喝酒的。
  他笑着摆了摆手:
  别看我这个样子啦,我姑且也会挑的嘛,我喜欢比我年纪小的漂亮的小狗狗啦~我没记错的话,漓漓应该是比我大一点的吧~
  那你能选择的对象岂不是很多?而且范围每年都会扩大。
  季漓忍不住吐槽:
  你别用那种表情叫我漓漓啊,很恶心的。
  诶?会吗?
  陈戈不以为然,把脸凑了过去:
  明明赵郢也是这么叫的啊,难道那是你们夫夫专用的称呼吗?
  那倒不是。
  提起赵郢,脑海里闪过了一些激烈的画面,季漓不好意思的撇过头:
  算了,随便你。
  陈戈选的是一间还算安静的音乐酒吧,名字很奇怪,叫也罢。
  这里有乐队常年驻唱,每晚八点开始,一直到十二点,每隔半个小时就会唱上一场。
  季漓刚刚听陈戈讲了自己曾经在医院遇到的奇怪患者,就有一个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人走到小小的舞台上面,暗红色的灯光立刻打在他的脸上,他头发染成了淡粉色,稍稍有些长,用发圈将一半的头发挽成一个小揪,这种发型在季漓的认知里,那是搞艺术的人特有的标志。
  他穿的很是清凉,哪怕现在才二月份,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篮球运动背心,他刚一出现,酒吧里就响起了尖叫声,其中一位,就是坐在季漓身边的陈戈。
  是我的菜诶!
  陈戈很兴奋,随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灯左右挥舞,就好像是在参加演唱会。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浮夸,这让季漓很是头痛,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反倒是没什么反应,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
  季漓以为,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结果一上来,熟悉的旋律响起,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来到也罢酒吧,接下来一首Eason的《好久不见》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
  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孤冷清冽,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
  这样的嗓子,就像被天使吻过一般,只听一次,就让人永远都无法忘怀,仿佛有魔力一般,随着他声音的起伏,心也微微的颤抖着。
  这首歌......
  季漓觉得自己有点蠢,明明三十多岁的人,还会因为一首歌而怀念起一个人来,实在是有够可笑。
  他眯缝起眼睛,举起杯子,满满的摇晃着酒杯,杯中液体呈紫红色,摇晃起来杯壁上会有细密的泡沫,透过玻璃杯的反射,他似乎能够看见曾经的自己,又隐隐约约,看到了那个活在记忆之中,戴眼镜的少年。
  他将里面的液体尽数吞进肚子,细细品了品,的确是有些发苦,苦的眼睛有些酸。
  小漓?
  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那声音有些模糊,遥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