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曾是万人迷 第73节
作者:南林烟      更新:2022-12-27 10:46      字数:5998
  不想君洛宁对此也不清楚。
  “血脉之力很不好说,诅咒并没有那么神奇,隔着远距离也能伤人,这个血魔应该就是潜伏的奸细,借故接近我发动的能力。但是诅咒发作有延时,时间又不定,所以究竟是什么时候被人下了诅咒,是被囚前还是被囚后,就是我自己也无法确定。”
  丁羽想了一会,决定不把自己还没调查明白的事讲出来。那几个相关小世界她一直没机会去,还是得想想办法才行。
  君洛宁没听她接话,只当她还在为此烦恼,他自己倒是没太当回事。
  “现在是修为不在所以有些麻烦,如果恢复修为,以神识代眼,也没什么不便。”说到这里,他若不是被困,就要摇头了,现在也嗤笑了一声,尽显鄙视之意,“这个血魔能混进来卧底,血脉之力是很废物的,有这样的机会暗算我,却只弄瞎了我的眼睛,其余半点不影响。诅咒之力本是个强大天赋,被他用出这样的威力,难怪会被派出来卧底。”
  丁羽让他逗笑了。这个劳苦功高的血魔让他说的,简直一文不值的感觉。
  “还没找出来,这次战事会不会受影响?”
  “难说,所以保密更受重视,来历不明的人这次无论如何不会让他接近中枢。上次大战就有这样的卧底,时隔近四百年,血魔有没有新的进步,谁也说不准。”
  过去没有这种事,大家的经验也不足。
  江非悄悄过来与他讨论过几次,君洛宁对现在的局势非常清楚。新实行的保密措施,也是他们一条一条琢磨出来,最后作为守正宗的建议提出,很多已经实行了。
  正道依旧占着上风,常素铃已经暗中送回过十多个魔域小世界的坐标,都是之前不曾掌握的。但正道为了拿到最后的目标,不让常素铃暴露,并没有攻打这些世界。
  她递消息也是先前中间这百余年的事。上回战事后,她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君洛宁受刑被囚的消息确定,魔域对她的戒心才去除,有了行动上的自由。近百年来,她在魔域,对血魔的动向比别人更清楚,发现他们在提前进行战争准备,于是蜇伏不出,免得在紧张气氛下被人发觉不对。
  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他想起一件便与丁羽说一件,不觉时间耗尽,丁羽只得退出。看着仍困在刑柱上的君洛宁,丁羽垂眼,没有下什么决心。此种大局之下,她下什么决心都显得过于廉价了。只有做好自己能做的事,尽一份力罢了。
  一转身,正要走,突然听见君洛宁说:“我的画,你可以看了。”
  “画?那幅师父你说叫我不要偷看的画?”丁羽好奇心大炽,得到君洛宁微笑肯定之后,也不管他看不见,挥手告别,飞奔回去。她要安安静静开开心心地好好看画!
  几幅字画是放在一起的。不过不能看的那幅她用金线扎起,作个标记,免得不小心拿错,违背了对师父的承诺。现在师父让她看了,也没有隔很久,是为什么呢?
  第101章
  丁羽出了地牢,一时很多细节浮上心头。她现在越发确定陶羽不是师父的对头,只是他这样逆转时空,以后的事情只怕极为难办,但她比陶羽有个极大的优势,即是因如意珠而来的神魂互通。
  她从残念中可以知道,师父的灵种并没有给陶羽。她没问为什么给了自己,只是猜测,或许师父见自己出牢无望,也提出过不要浪费灵种,将它送给陶羽使用。但掌教那里,见陶羽对师父并不亲近,结果就没有实行。或许掌教想将灵种留着,以后大局抵定,师父罪名洗清,再为他寻找一个传人,那时再传下灵种。
  她那时虽然心里真没把师父太当回事,可一来有残念提示,自己怕死,不得不尊之重之,好哄得天道留自己魂魄;二来多少也是后世养成的本性作怪,总觉得死则死矣,何必折磨。倒是错有错着,将师父的灵种纳入丹田,有了之后的方便。
  丁羽回到别院,先去净了手,甚至真的考虑过要不要焚香,以一种近乎虔诚的心态取出画轴,解了丝带,一点一点展开了画面。
  一半是烈焰腾烧,一半是冰棱垂挂飞雪漫漫,只画面中间跪着一人,黑发披散了遮住面容,露出一双眼睛,却不似君洛宁如今空洞茫然,正灼灼目视只画了背影,仰头上看的少女。……灵气裹带着远超出正常火焰的高温冲入灵窍,片刻之后又换成极寒。君洛宁用了百年时间,已将过去不曾打通的灵窍借这大阵之力全部冲开。此时受的罪已经没什么收益,全是白白受苦。师兄一度跟他说,没人来的时候停了大阵就是,他没有答应。血魔奸细至今不知是谁,如何能够大意。
  更何况,最难忍受的本也不是这些。他心志坚定,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动摇。有一段时间,师兄悄悄来说一些外面的事,征求他的意见,他说完必要的话之后完全不想开口。师兄或许是发现了他情况不对,这才起了给他找一个传人的念头。
  他当时就说不要。这人选也太难,不能说明真相,那么要防着这个传人太过心软,对他起了同情,将来犯下什么过错。好好一个孩子,就因为有了这个际遇,反而担了罪,那又是何必。
  可是立场坚定的人,对他只有憎恨,他当时露出了很久都没有过的笑意,问师兄,挑这样的人来,不是给自己找苦头吃么。
  但是师兄仍然这样做了。君洛宁也无所谓,他当时懒得多想,后来想明白了,师兄知道少年人怎么讨厌他,都不至于对他造成什么伤害。但是有个人说话,有件事可做,无论那人对他是好是歹,他都能振作起来。
  不得不说,师兄挺了解他的。
  但是恐怕师兄也没想到,会选到阿絮。
  君洛宁泛起发自内心的微笑。他犹豫过,为了自己可能将近的死期,但最终他知道什么才是对两人最好的。
  丁羽闭关两年,正要再度离山的时候,高歌回来了。
  她那时候正窝在地牢跟师父腻乎,珍惜地把两个时辰时间用尽。结果一出来,就见高歌在外面踱步。
  “丁羽!”高歌眼睛发亮,双手牢牢把住她的肩,丁羽瞅着青筋都爆出来了。
  想着这个小师叔跟她之间不那么美好的几次相遇,丁羽一点一点往外挣,暗暗打算往地牢里躲——这万一小师叔又疯起来,二话不说提溜起她就串到什么不知名魔穴去了可怎么办。看小师叔这见她如饿极了的人看见大块肥肉的表情,不是没可能啊。
  高歌确实情绪不稳定,所以没发现她的异状,只热切地问:“你能不能把功勋点给我?”
  “什么?”丁羽迷惑。
  “功勋点,血影魔尊的功勋点!”高歌一口气报出来,仍然抓着她不放。
  丁羽这才想起来,后来的事完全占据了她的心神,她几乎忘了,师父附身干掉了血影魔尊,而且身份玉牌会记录这个魔尊的死亡,给她赚下一大笔功勋点。
  不,不是一大笔,是海量。要知道,魔尊即使是在真正的大战中,也很难轻易杀死。上次战事,魔域节节败退,十二魔尊不得不亲赴前线稳定战局,这才叫人族杀了几个,让这个原本只是魔将的血影补位上台。而战中杀死魔尊的功勋,也得所有参与者一同分享,真正分到每个人手上,那也算不得多少了。
  她这次不同,一人独享,高歌已经跑了,没他的份。
  丁羽打了个寒颤,她是真怕小师叔发疯:“行,行,小师叔,你先放开我。那个本来就是你的功劳,我不是故意抢你功勋点……”
  高歌根本不关心她后面说什么,听她说行就大喜,松手拿出自己的玉牌,向前一伸。他刺杀失败之后还想再去一次,却听说血影魔尊死了。死了?他也不知道是谁动的手,心里不得劲,一气之下在魔域四处肆虐了一通,赚了些功勋点,心理才平衡一点。离开那儿,他也没回归,仍是在魔域游荡,所以直到最近才知道,杀了血影魔尊的就是他师侄女儿,于是立马赶了回来。
  丁羽昏头涨脑地,拿出自己的那块,灵力激发两相一触,就完成了功勋点的交易。
  高歌捏着玉牌计算了一会,自个儿点点头,都没理丁羽,直接跑了。
  “小师叔这样下去也不是事。”丁羽并不生气,她只是觉得高歌又多疯了一点,而她心头又沉重了一点。
  第二天,冉清就来问她:“高师祖在百刃峰摆出很多好东西,用功勋点换,师祖有想要的吗?”
  丁羽又好气又好笑。高师叔这是拿了她的功勋点,带回来的东西还要卖掉,他解决自己心魔问题的东西到底是哪个门派的珍宝,这么贵,需要他如此节衣缩食的买啊?
  冉清还在等她交待,丁羽摆摆手:“我不去了。有很多人去买吗?”
  冉清笑吟吟的:“现在跟魔域常有争端,大家手上都攒下不少功勋点,以前换不起的东西,现在总算可以拿下了。那儿挤满了人,师祖想要的话,我安排人去先给登记上。”
  “不了不了。”丁羽啥也不需要,吃的用的都能自己炼,还有什么可要的。况且,虽说腹诽小师叔小气巴拉守财如命,但丁羽也知道,真正自己需要的东西,如果他有,他也是会留下来给她的。
  虽然得向她要功勋点。
  反正,她犯不着特意去淘。
  高歌疯归疯,还是照顾自己人的。他在百刃峰摆摊半个月,见没人来买了,这才收拾好剩下的东西,施施然去别的门派摆摊去了。
  丁羽在心里抹了把汗。掌教心大,掌教宽宏,这么到处丢脸,都没把小师叔关起来禁足,真是太了不起了。
  她原本想去随便哪个战场领些任务做做,被高歌一打扰,突然想起另一件事来。她参与迁移的那几个村子,最后的那艘船,那个幸运被移到其他船上的小男孩,他们都还好吗?
  一念及此,丁羽就想去看一看。
  她与君洛宁说了一声。君洛宁知道这是新丁难免的事情。他们容易过于挂念自己救过的人,若是牵系太重,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最初救的人,很少有人会完全不放在心上。所以他也没多说什么。
  丁羽打听了迁移地址,一处一处跑去看了。
  青溪村,是她寻访的第一个村落,那不是这个村子在魔域时的原名,而是搬来后,因为这里的一条溪流而新得的名。
  丁羽没进村,在空中看了眼房屋。
  这儿的屋宇与其他村子没什么区别,要说有,那就是都比较新,建了没多久。显然是为了让他们搬过来而盖的房子。丁羽来前也打听过,为了让这些人有归属感和责任感,这边会准备一些临时的窝棚让他们先住,然后让他们自己以家庭为单位,互帮互助,共同搭建房屋。据说那些人来的时候,还是那种死气沉沉的样子,但随着一间间房子建好,脸上渐渐出现了生气。
  至于原有的家庭,则未必能保持到现在。有些人就在建设村庄的过程中互相看对眼了。也有人过去就曾经互生好感,却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根本不懂自己的心态,也不敢有任何表达。直到了这儿,才跨出了这一步。
  中间多少也有些小小矛盾,不过这些人被圈养惯了,真有矛盾也不会闹大,更别说为了防止血魔混在村民里搬过来,每个村子都会有门派弟子看管,闹不出大事。
  丁羽现在来时,有些勤劳的人家,已经把茅草房翻盖成了瓦房,村民的表情跟正常人相比还显得呆滞,但比以前好得多。最明显的是孩子们,那些离开魔域时才五六岁的孩子,可能已经把过去的事忘了,在村子里疯跑欢叫,与任一处的儿童别无二致。
  “真好。”丁羽发出感慨,没有去打扰他们,又去了另一处。
  那艘船上的村民她也打听到了。当时并没能带回去,不过幸运的是,后来又策划了一次行动,仍然选择了那处村庄,这次很成功的将人带了回来。原先挤到别的船上带走的人们,也被找了回来,一家团圆。
  丁羽这回决定进村去看一看。
  村里人不分男女,都在下地,这个小世界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老人在家做些家务和看孩子。大一点的男孩子聚在河边玩水,叫喊成一片。
  丁羽走到河边,笑着看那片光屁股孩子,也觉得非常开心。
  第102章
  孩子们也看见了她,有人就去套裤子了,还有人往家跑。倒不是害羞,而是大点的孩子对过去的事还有些阴影,看见丁羽这样有能力的人,本能的拘谨。
  丁羽不想打扰他们,正要走,突然见孩子堆里挤出个小男孩,向她奔了过来,到近处想抱又不敢抱,手足无措地站住:“姨姨!”
  是那个她保护过的孩子,虽然大了两岁,胖了许多,但大体没变,尤其是那双眼睛,细看能看见隐隐绿意,这是血脉特征,小家伙可惜了,只能做个凡人,暂时不会被收入门派修行。
  不过小家伙可没觉得自己可惜,他露出大大的笑容,在丁羽张开双臂后,扑到她怀里,大声地喊:“姨姨,人族这里真的跟我娘说的一样好!”
  “你也是人族。小家伙。”丁羽把他抱起来掂了掂,沉了不少,“这是人族应该过的生活。想过得更好,你以后还得自己努力,知不知道?”
  “知道!”不止是他,其他孩子也跟着七嘴八舌地应着。
  丁羽被男孩拉到自己家吃饭,她想看看他现在的处境,就去了。
  男孩原来姓蛇,与其说是姓,不如说是身份标识,是血魔那边的用法。登记的时候被改成了佘,叫佘福。他父母都不在了,但有两个成年的哥哥,还有个姐姐。有个哥哥愿意领着他一起。
  佘福的哥哥有些瑟缩,丁羽怕他不安,吃饭前先把银子付了,笑道:“我就是来看看,你家里要是没准备菜,就去买些回来。”
  他低头匆匆去了,果然买了不少菜。丁羽问了些村中的事,他渐渐没那么紧张了。
  要走的时候,佘福的兄长突然叫住她:“仙子。”他的背躬下去,脸上露出了愁苦的表情。
  “有什么为难的事吗?附近村子的人欺负你们了,还是驻守你们村的修士不规矩?”看得出来,他这是有话要说又不敢说。
  “不是,不是。”他赶紧摇手,见丁羽已经回转坐了下来,他搓了搓手,叫佘福:“你先去玩。”
  打发走了佘福,他才小心翼翼地欠身,道:“仙子,我会打猎,所以我经常往山里去,就看见一些奇怪的事情。”
  丁羽扬了扬眉,示意他继续说。
  他似乎得到了鼓励,继续道:“我看见很多蛇。”说到这,他的脸色突然变了,人也哆嗦起来,“很多蛇,就跟以前村里人被上贡之后一样。”
  丁羽心头大震,她明白他说的上贡是什么意思,因为她也亲眼见过,那时不得不死死掐住自己,才能忍住不冲上前去。怕吓着他,她没有做出什么激烈反应,柔声道:“你告诉驻村修士了吗?详细情况再说给我听听。”
  佘福的哥哥哆嗦着,把自己看到的事详细说了一遍。
  他打着了野鸡,来这里之后学会了一种吃法,用泥包起来埋在土里,上面生火烧。那天他就想在山里吃一顿好的,就去挖坑。结果他挖出来一条蛇,血都被吸干了,他吓得一下把蛇扔得老远,连滚带爬的逃走。
  过了许多天,山里没有动静,妻子怀孕了想吃野味,他壮着胆子去打猎,在那附近挖了挖,真的又挖出不少蛇的尸体来,有的已经烂了,看不出是不是血液干涸,但他坚信也是一样的。之后到现在,他都不敢再上山,情愿到别的村花钱买肉给妻子。
  “我不敢说,我怕、怕我们村被当成那些个恶魔的人。仙子,求你救救我们!”
  扑通一声,偌大的汉子跪倒在地,连连磕头。丁羽忙将他扶起,安慰道:“不会的。我去山里看看,你且安心,这个血魔既然只敢吸收蛇血,想必是潜逃之中,不敢惹人注意,不会来祸害你们村。”
  好容易安抚好人,丁羽在连声感激中快步离开,脸色微变。
  这个村多数是显现出一种虎类血脉,但佘福家是蛇类血脉,据说是祖上突变,虎类血脉没表现出来,倒是不知哪一支先祖的蛇类血脉显现了,还比一般人强。他家的虎姓就改成了蛇姓,还曾经被赶到另一个地方过活,但后来发现他家血脉还是以虎类为主,偶尔才会出现异化,像佘福眼睛微绿,就是这种情况。所以他家又被迁了回来,姓倒是没改,以示与其他人家的区别。
  所以佘福看见蛇尸会格外怕,他们在血魔的统治下过了那么多代,这些常识还是懂的。血魔老爷不管是需要疗伤,还是需要强化,都需要血液,越是接近本身血脉的越好。
  这附近来了个血魔,还吸取蛇血,真要闯进村子,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他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