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
作者:
小桂花婆婆 更新:2024-01-12 15:52 字数:4439
······
义庄离府城不远,在一座叫方崖山的山坡边上。
说是义庄,其实就是一个泥土垒成的大院子,以及院子里的几间茅草房。除了这儿,周边并没有别的人家。
守义庄的老头姓胡,六十来岁,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老胡头胆子大,不然也不敢一个人守着这么一块只听得到野狗和老鸦叫的地方。
自昨日林远秋吩咐下去后,义庄里就有人在守着了。
几个衙差也不明白,怎么突然要让他们守在这儿了。心里猜测着案子是不是有了变动,可等他们看到躺在屋里不着寸缕的尸身时,又觉得还能有啥变动,孤男寡女不穿衣服的待在屋里,不是有奸情还能是啥。
好在这会儿不是大热的天,否则臭气熏天的,他们肯定待不住。
难得有活人在义庄里过夜,老胡头反而有些不适应,所以待在屋里搓着细麻绳,没怎么出来。
这会儿听到院外头有马车声响,老胡头以为又有哪里的尸首送过来了,忙出屋去开门。
等他打开院门,却瞧见有两辆马车停在门口,很快老胡头就看到从前头的马车上下来一个身穿官服的年轻官员。
不用多猜,单看这四品的官袍,老胡头便知道这就是知府大人了,他忙曲膝跪地,“小的见过大人!”
态度极为恭敬。
高同知几人,只以为老胡头从未见过这么大的官,心生畏惧。只有老胡头自己知晓,他是恭敬而不是惧怕。
说实话,老胡头一个常与死人打交道的孤老头,还真没有让他觉得害怕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而老胡头之所以会对知府大人发自内心的敬重,还是因为他的眼见为实。
原来,去年整个冬天,这边义庄除了收到一具生病而亡的老乞丐外,其他像冻死或者饿死的乞丐是一个都没有,这和以往相比,可谓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了。老胡头还记得,前年单单饿死的乞丐就有十多个呢。
所以,这不是知府大人治理有方还能是啥。
林远秋并不知道老胡头的心中所想,把人喊起来后,就让他领着自己去了摆放尸首的地方。
衙差们见知府大人过来,一个个很快跪地行礼,林远秋朝他们摆摆手,让几人都起身,随后他把仵作一起喊进了屋里。
整间屋子里除了正中两具盖着破麻布的尸首,并无旁的东西。老胡头上前,揭开麻布的一角,让杨佑和萧氏的头部露了出来。
只见两人的脸都黑黢黢的,特别是男的,看着就像从灰膛里拨出来似的。
等林远秋仔细查看萧氏时,发现她的头已被人用细麻绳缝在脖子上了,他有些纳闷,正想询问是谁给缝合的,就听一旁的老胡头自言自语道,“总要让人全须全尾的。”
林远秋指着男尸首,问向仵作,“与我说说,你是怎样判定这人是在火场被烟呛而亡的。”
仵作自然有着自己的判断,“禀大人,小的仔细查看过,死者除了头发被火燎过,身上还有几处灼伤处。除去这些,全身上下并无其他伤口,更无受了外力致命的地方。”
仵作边说边掀开麻布,把烫了皮的地方指给林远秋瞧。
随后仵作又指着男尸首的嘴,说道,“小的还查看过此人的鼻孔和嘴巴,见里面有不少烟灰,可见此人在死之前吸了不少黑灰进嘴里,这也符合丧身火场的特征。”
林远秋顺着仵作手里的动作一一看过去,见男尸首的鼻孔和嘴巴确实都是黑黑的。
看来此人的确是吸入太多浓烟窒息而亡。
只是等林远秋看向女尸首时,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按理来说,萧氏虽没当场死在火场,可被浓烟呛过是绝对的,可这会儿,林远秋却看到萧氏鼻孔里头干干净净的,只在鼻子外头粘了一点浮灰。
林远秋不禁心中生疑,他指着萧氏,对仵作吩咐道,“你看看这人嘴里可有烟灰吸入。”
仵作点头应下,很快细看了起来,他记得前日自己已经检查过了,当时这女尸首嘴里也是有黑灰的。
果然,等看到满嘴的黑色时,仵作松了口气,“禀大人,的确有烟灰。”
听到这话,高同知和贺通判忍不住松了口气,看来他们并没断错案。
林远秋也看到了萧氏嘴里的黑色,看着确实符合被大量浓烟呛过的痕迹。这下林远秋倒是再寻不出还有哪里不对的地方。
难道是自己想多了,这的确是一桩通奸案而已?
······
第227章 案破
林远秋正想着自己是不是怀疑错了,可等他看到萧氏的脖子上缝着的细麻绳时,很快就想到了一点,既然杨佑和萧氏在火场都吸入了不少烟灰,那么不止在他们的嘴里,应该喉咙和气管里都有黑灰才对。
想到这里,林远秋问向垂手在侧的老胡头,“你给萧氏缝合时,可曾见到她喉咙管里有黑灰?”
黑灰?
老胡头不明白知府大人问这话是何意,不过这事他却是清楚的,老胡头摇了摇头,“并无,禀大人,小的用麻线缝合时,未曾见到此妇人喉管里有黑灰。”
听到这话,林远秋眼睛就是一亮,这件事总算有突破口了。
他朝一旁的仵作吩咐,“你割开男尸的喉管看看。”
而仵作,在听到老胡头的话后,就知道知府大人让自己这么做的用意。
多年的验尸经验,仵作当然明白,凡是火场呛烟而亡之人,不但嘴中有大量吸入的烟灰,就是气管里也应该有烟灰的痕迹才对。虽按杨家父子说的,萧氏没在火场当场而亡,可喉咙里绝对不可能一点烟熏的迹象都没有。
所以这桩案子怕不是通奸这么简单。
果然,林远秋几人在门口才等了一会儿,就听屋里的仵作兴奋道,“禀大人,男尸喉管已割开,其内干干净净,并无烟熏的痕迹!”
林远秋转身回到屋里,而后与高同知他们一起朝杨佑的脖颈看去,只见果然如仵作所说,喉管处干干净净,没有一丁点呛烟过后的黑色。可见在起火之前,杨佑已经死亡,或是处于昏迷状态。
所以所谓的通奸,根本不存在。
林远秋朝门口的衙差吩咐道:“你们几个速去捉了杨家父子归案!”
“是!”衙差们应声后,飞快出了院子。
高同知与贺通判则满脸通红,这次若不是大人明查,或是大人再晚回来几日,那么等这两具尸首下葬,罪魁祸首就要逍遥法外了。
“大人,下官险些让不法之人逃过,属实不该啊。”高同知说罢,脸上满是内疚。
贺通判也很是愧疚,他躬身朝林远秋行了一礼,道,“请大人治下官的失察之罪。”
林远秋摆手,“往后遇事多思多想便是。”
能及时检讨自己的问题,而非一味的狡辩,这两人也算有责任心,自己没必要为难人家。
在离开义庄时,林远秋从衣袋中拿出一锭银子递给了老胡头,“你去买些香烛给这两人点上。”
至于收殓的事,林远秋准备待会儿就让人买了棺材过来。
······
而这边正准备接手杨佑家产的杨家父子,压根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后续,所以直到被抓起来的那一刻,两人都没反应过来。
等上公堂时,这两人还装出一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无辜模样。这让站在衙门口看知府大人审案的百姓们,心里都为杨家父子叫着屈。
百姓们实在不解,明明是杨家儿媳做了见不得人的丑事,怎么就把杨地主父子给抓起来了。
林远秋才懒得与人废话,见堂下二人还是一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样子,他直接从签筒中抓了四支红色令签丢到地上,让两旁执棍的衙役,把杨地主和他的儿子都按到地上狠狠打上四十木棍。
原本以为肯定要来回轮上几个回合,哪知杨地主的儿子是个吃不住痛的,才十棍下去,就大喊着“我招我招”了。
至于杨地主,只比他儿子多撑了几棍,很快也大叫着认罪了。
于是,在场百姓就听杨家父子断断续续交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原来杨地主垂涎侄子的家资已久,所以趁着对方这次上门,特地留人在家里吃饭,然后往侄子的酒里下了不少迷药。
原本杨地主是准备给侄子来个醉酒后不小心掉到水里淹死的。结果等父子俩架着人去荷塘边上,正准备把人丢下去时,恰巧被萧氏给撞到。
当时萧氏大惊失色,忙转身就往屋里跑。
而杨家父子,做这种谋财害命的事本就提心吊胆的,这会儿被萧氏的突然出现和跑走吓得不轻。
于是父子俩忙把人又重新架了回去。
可心中有鬼的人,肯定害怕萧氏会把看到的事给说了出去,加之杨地主的儿子早就对生不出儿子的妻子厌恶至极,是以他干脆拿刀子割了萧氏的喉,而此时被灌了很多迷药的杨佑,还处在昏睡中。父子俩很快制造出了通奸的假象,然后再悄悄往房里点了一把火,原本想着哪怕他们装模作样救了火,这两人也肯定死的透透的了,岂知进屋后一看,那被割了喉的萧氏虽昏迷着,可还有微弱气息在,这可真是命硬啊。
事情都到这份上了,杨家父子自然不可能还让她活着。于是,装作被妻子与人通奸之事气得“怒不可挡”的杨地主儿子,直接用刀割下了萧氏的头。
此一番招供,让在场百姓直呼万万没想到,话说他们可是骂了萧氏不知多少回呢。
书吏把杨家父子俩的口供一字不漏写了下来,最后让两人画押。
如此手段残忍的行凶,自然逃脱不了律法的严惩,林远秋给两人直接判了秋后问斩。
虽案子已经水落石出,凶手也在几个月后就能处决,可林远秋心里并不轻松,原因还是只要有了通奸的名头就能对女性随意打杀的事。
林远秋觉得,有这种宛若保护伞的律法在,妇人冤死的案件肯定还会时有发生。
只是律法上的事,并不是他一个提议,圣上就能改了的,所以自己还得从长计议才行。
不过,整个石洲府辖区内的事,他这个知府还是能做主的。
不出一日,府衙就往下辖各县贴出了告示,告示上先是以此次案件做了举例。然后官府下了规定,日后若有谁借着妇女不贞的由头随意处置人,包括浸猪笼在内,全按杀人犯论之。
此话的威慑力可谓不小。
这下,好些氏族,特别在知府大人面前吃了亏的赵、陈、杨三家族长和族老,更是谨慎小心了起来,生怕被知府大人抓了把柄,从而往死里收拾他们。
······
贴了告示之后,林远秋本着不试一试不甘心的想法,很快给张贵去了信,然后又安排府里的一众家丁出了门。
张贵收到信后,立马按着林远秋的吩咐忙碌了起来。
随后,一则夫家喜新厌旧,故意冤枉妻子与人通奸,而后再杀了妻子的事在京城传了开来。
传话之人还在最后加上一句,“别说,这法子还真不错,咱们大景朝律法是允许苦主对失贞妇人动用私刑的。”
其他人一听,却不敢认同,“咱们可不能有这般心思。”
传话人笑,“怕啥,反正律法又治不到咱。”
说罢,给自己贴了浓眉和长胡须的张贵就离开了。
留下茶馆里的众人好一番讨论,而后没过几日,这事就传遍了京城的每个角落。
与此同时,其他州城也有民众在谈论这件杀人的官司。其中不少人都在为萧氏抱不平,都觉得杨家父子太不是东西。
而在苦主可动用私刑的这点上,出现了好几批意见不一的百姓。其中大多数人都觉得此事不关己,私不私刑的事与他们肯定沾不上边,所以并不在意。
也有人觉得就该如此,否则没了约束,这世道还不乱了套。
另一帮持不同意见的,则反驳,“正因如此,才会出现这种乱扣通奸罪名,私取他人性命的官司的事,要我说,这才是真真的乱了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