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作者:狼叔阿景      更新:2024-07-15 04:37      字数:1974
  “嗯?”
  “我回来了。虽然现在说,可能晚了一点。”
  龙雅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那似有似无的淡淡微笑,正是他企盼了七年的结果。
  于是,他抱住他。
  “小周,我好想你……”他在他耳边轻声呢喃着。
  “我也很想你啊……”
  “可是……”
  “别哭……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小周,你最近有胖起来吗?”存心破坏气氛的某人……
  “……重了一点点。”— —||
  “多少?”
  “21克而已。”
  小周笑了。
  21克,灵魂的重量。
  龙雅露出了很了然的微笑。
  “这就是七年之后的礼物吗?”
  “是啊。”
  “小周,你还欠我一个答案。”
  “嗯?那个啊……”
  “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我会更加爱你,用生命和灵魂去爱你……”
  “很好。我也是。”
  我爱你,不管你是谁。
  我爱你,不管你身在何处。
  这是他们用七年的孤独等待换来的结局。
  一个幸福的结局可以让所有的悲伤都变得有价值。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苦苦等待。
  从今天开始,我学着好好爱你。
  那天的烟火,是四个人的。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可两个不二周助的故事,现在才要开始。
  两个不二周助,四个人的幸福。
  ——the end——
  ——全文完——
  第18章
  番外——
  越前雅周的日记
  唉,这世道,想我这只有7岁的小朋友,正处花样年华,就被我那残酷无情无德无良的老爸老妈逼着写日记,真是浪费青春啊!
  我的老爸名叫越前龙雅,我的老妈名叫不二周助。
  话说,其实他们都是男人,我是在很小的时候被他们领养的。本人在老爸老妈的教育下思想变得极为开放,现在已经树立了“爱情超越性别”的的思想。呵呵呵呵,没办法,我们家族的人似乎都是这样的——我的叔叔,和我的叔母(?)也都是男人。
  我的叔叔手冢国光,毫无疑问是本世纪最大的万年冰山一座,不过在叔母(?)面前就变成了乖乖兔(?)。而我的叔母不二周助,总是万年不变的微笑,对人可是很“温柔”的。
  还有叔叔和叔母的儿子,名叫手冢光助的一个该死的家伙。
  没错,就是该死的家伙!
  讨厌得要死!什么事都要跟我抢,明明是我的年龄比较大却总是不肯叫我哥哥还处处跟我争,连上厕所都要跟我抢,最后还不是两个人都尿在裤子上?!
  算了,说到了就来气,还是转回正题。话说我一直有很想不通的几点问题。
  这第一个就是,为什么我的妈妈和叔母的名字一样,长相也一样?
  爸爸和叔叔的回答是:因为他们两个感情好。
  这算什么回答嘛!虽然我知道妈妈和叔母可是“亲如姐妹”,感情很好,但是也不代表感情好了就可以那么像的啊!像爸爸妈妈感情那么好,我也觉得他们完全不像——根本就不是一个类型的人。
  这就是我的第二个疑问,为什么爸爸和妈妈,叔叔和叔母的性格相差这么多,还能在一起?
  妈妈和叔母的回答是:因为他们两个(叔叔和爸爸)是笨蛋啊!— —||
  爸爸和叔叔的回答是:小孩子管这种事情还太早了!
  结果,还是没有得到答案。
  其实这也好理解,因为“爱情是超越性格的”。
  像爸爸和叔叔,我完完全全看不出他们居然是孪生兄弟,而且看起来绝对是叔叔比较老相(!),或者应该说,比较成熟(?),总之就是更像哥哥。
  这第三个疑问,就是为什么爸爸和叔叔不同姓氏。
  这次的回答更加干脆:不知道。
  叔叔和叔母都是很好的人,他们经常会告诉我一些连爸爸妈妈都不肯告诉我的他们以前的事情,所以我虽然只有7岁,但在同龄人,或者说比我年龄更大的一些人中,都是属于“情圣”一类的人了。
  这话题又扯远了,其实写这篇日记主要的目的还是要介绍一下我的爸爸妈妈。
  我的爸爸,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省略n字)笨蛋的爸爸。
  没错,笨蛋。
  的确,这种人,连我小学一年级的作业都辅导不了的同志,根本没有资格说他不笨蛋。还好本殿下是本世纪最大的大天才(自恋这一点是遗传谁的……),这点作业根本算不了什么。爸爸真是个笨蛋,而且性格也极其笨蛋。当然,他只有握上球拍之后才会不笨蛋。他作为职业网球选手,拥有世界级的水平。他的每次比赛妈妈都会带我去看。呵呵,不得不承认,爸爸在球场上的样子还是很帅的。
  不过,我还有一点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爸爸这样的笨蛋能娶到妈妈这样的天才?
  没错,天才。
  如果按百分制的话,那么我的妈妈就是外表120分智商120分性格120分。妈妈是我看到过的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只不过有时会很“严格要求”而已。所以,其实我有很严重的恋母情结,为此,老爸经常吃我的醋,说妈妈老是只关心我,不关心他。